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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青网论坛管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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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尽量用中文注册网名;
2.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3.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4.请勿以有可能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名词或其它词注册;
5.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6.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7.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
8.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笔名。
9.签名档填写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要积极健康;
10. 签名档中链接图片不超过1张。
二、BBS、留言本及电子公告管理
当发帖人在发帖或回复帖子时如有违反下列规定者,网站有权对该帖子进行处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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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引发误解、争吵以及矛盾的;
13.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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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2/4/23 18: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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