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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长
1.1 会长即理事会理事长,为本会之最高会务负责人。
1.2 会长应服从理事会决议。
1.3 定期向理事会提出活动计划,组织和协调本会各方面的工作,召开本会各类 会议。
1.4 会长对外代表协会,负责处理对外事务。
二、常务副会长
2.1 协助会长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为履行会长职务。
2.2 协助会长管理理事会对内事务,可主持本会各类会议,组织讨论、表决、以及本会的日常事务。
2.3 常务副会长应尊重会长的领导。
三、副会长
3.1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
3.2 副会长应尊重会长的领导。
四、秘书长
秘书长的工作直接向常务理事会负责,其工作内容包括:
4.1 记录理事会会议上讨论的主要议题和作出的重要决定。
4.2 组织、协调各部门以执行理事会的决定和决议。
4.3 保管理事会会议的记录,理事会的重要文件及各种档案资料。
4.4 起草本会所有对内,对外文件以及协助会长向理事会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五、名誉会长
5.1 历届卸任之会长,经本人同意及理事会通过,即可聘任。
5.2 对本会有特殊贡献的社会贤达,经本人同意及理事会通过,即可聘任。
5.3 名誉会长可参加会务活动,列席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及会员大会,但不参与表决
5.4 名誉会长可连聘连任。
六、名誉顾问
6.1 本会上一届之常务理事,经本人同意及理事会通过即可聘任。
6.2 乐意为本会作出贡献之社会贤达,经本人同意及理事会通过即可聘任。
6.3 名誉顾问可参与会务活动,可列席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及会员大会,但不参与表决。
6.4 名誉顾问可连聘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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