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问题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回沪人员,我爸是下乡知青,我回沪后,户口落在我奶奶那里,现在我已经结婚了,男方家有房,我结婚后一直住在男方那里,户口未迁出,请问,如果我奶奶那里分房,还有我的分额吗?如果有,以现在的动迁规定,是怎么分配的,我奶奶是户主,户口上有我,我叔叔和他的孩子四个人户口.
谢谢!
2003.03.12.
回复:如果技术性的问题处理的好,你可以以按份共有而得到你名义上的份额;处理得不好,就有变数。
2004年3月14日
关于知青房屋拆迁咨询(2)律师您好:
我想把房子的事情再具体给您说一下,上次没说清楚。
外婆家的房子是属于租赁房(每月交纳房费的),户口上有外婆,小阿姨,她的儿子,姐姐4人,前年小阿姨男家分房子,为了多要些房子,小阿姨让妈妈在我们当地派出所开了证明(证明我妈妈要回沪的),所以外婆那里是困难户,如果是小姨夫自己一个人来说,按人口最多能分到3万元,后来我妈的证明出示后,拆迁组分给他们一套房子,但小阿姨继续不搬走,反而把分到的房子租出去(每月700),外婆也不好让他们走,他们一家三口继续住在外婆家。多年来,妈妈为了减少矛盾,外婆一直在我们家住,外婆家有5个子女,大家都为了减少矛盾,外婆也喜欢住在我们家,所以一直维持这么多年。去年外婆在我们家,小阿姨又故意找姐姐的错,说是回来晚了什么的,硬是把我姐姐逼了出去,现在在外租了房子,妈妈去年年底12月份把外婆送回沪,另外也想把姐姐的事给小阿姨说说,目的是想着既然在一块住不方便,小阿姨多少补偿一点房钱,这事妈妈也和几个姐妹商量过,他们都说不好意思说,要妈妈自己说,可妈妈一到他家,她就大骂,又哭又闹,妈妈一句话也没和她吵,怕外婆大了受不了(外婆已经86岁),可是2个阿姨看不惯,和小阿姨顶了几句,都走了,妈妈一气之下,也回去了,舅舅和2个阿姨都认为小阿姨又不讲理,又没办法,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能不能让她拿出姐姐的一分。
关键词: 在不拆迁的情况下,怎么让阿姨拿出钱,算是拆迁时候我姐姐的那一分房钱??
这种问题法律能解决吗,要是打官司的话,胜的几率有多大?
我想跟您电话联系,因为我自己都感觉我有些话好象又重复又让您搞不懂,您的电话??
感谢您能耐心回复。
2004年3月10日
回复:你的问题从理论上简单,从操作上很难,首先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诉讼的话,法院也只是调解,按中国人的习惯,事情不闹到一定程度,政府是不干预的,其次,假定诉讼,你必须确定诉请(要求法院判决什么?),要法院裁决你阿姨付你姐姐房租?这是很可笑的,法院不会受理的。再次,假定诉讼,诉请也明确,但主要你外婆的态度暧昧,那么法院怎么裁决或调解?她是主要当事人,她的立场如果站在你们一边,而你阿姨是另一种,那么法院操作就有余地了。法院不能不考虑你外婆的意见,万一开庭她是一定要出场的,如果她当庭犯病如何是好,法院也吃不消是不是?
你问“在不拆迁的情况下,怎么让阿姨拿出钱,算是拆迁时候我姐姐的那一分房钱”是荒唐的。但可以看出你已经十分恼火了,我希望你冷静。其实你外婆的态度已经决定了你们的方向了。我建议你姐姐去一次所在区的法院立案庭咨询一下,他们是不收费的,态度也要比其他部门好,如果你真要诉讼,希望立案庭能给出建议(诉求)。
请原谅,一般我们不在电话上回答问题(事务所会有意见的),上班时间接待咨询是要收费的。对了,我好象已经对你说过了,我们只是进行诉讼或民事纠纷的“前期咨询”,你看,你的问题是否超出了这个范围?好了,希望你姐姐去过立案庭后,把情况告诉我们。
2004年3月10日
咨询!律师你好:
我是天津的知青,前几日已收到您的回复,您建议我找的相关网站和部门我已去咨询,可并不理想,未能得到答复,无奈之下只能再次向您咨询。
我是64年下乡到宝坻县的知青,76年选调进天津市化纤织物厂(地址:天津市宝坻县九王庄)。由于当时生活艰难而患上一些疾病,歇病假长达6个月(病假条已交厂),而根据当时的政策连续休病假6个月就可以吃劳保。我在吃劳保期间厂里劝我离职,我不同意。而厂里竟然强制执行除名决定,我拒绝签字。自此后厂里不再安排我的工作和一些相关事宜(如继续吃劳保)。
当时我居住在厂里宿舍,无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带领3个幼女回津投奔父母。(当时抚养女儿生活困难及不懂得法律)。
现我已到退休年龄,回厂询问有关退休事宜,而厂里告诉我已被除名。当我询问除名时间及原因时,厂里说不清楚。因为我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厂里和劳动部门协商,已把我的除名改为93年,并且要求我写下保证,保证这个改动只能作为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的依据。(至今退休及保险未能办妥,因无工龄审定)
请您帮忙解答以下几个问题:
1. 这个除名决定是否成立?
2. 除名后厂里应如何安排我的人事关系(如户口、档案)?
3. 厂里有没有责任对我除名后做出安排?
4. 如果除名决定以成立,那我现在应该按84年除名还是93年?
5. 他们有没有权利把除名决定改为93年?(至今厂里也未能说明我是哪年、什么原因被除名的)。
注:我的档案里有除名决定,我及我3个女儿的户口都是企业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仍是厂里宿舍。
2004年3月4日
回复:1、这个除名从法理上不成立,从法律上也不成立。2、既然你的户口在厂里,档案等自然在厂里。3、假定厂里除名成立,厂里无义务对你有所安排。你的问题4、5、6就不用回答了。
无论从过去的国营企业人事管理还是从现在的劳动法,厂里对你处理都是违法的,所谓除名就是“开除”,“开除”,是一种对职工来说是最严厉的处分。你重大违纪了吗?由于你个人的原因使企业遭受重大且无法挽回的损失了吗?你无故旷工达15天以上并经催告仍不上班吗?显然没有。
但是你的问题处理从实际上很难,时间太长了。建议你先去市劳动局申诉,如果不行而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就依照劳动法就请律师起诉。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困难,那就去法律援助中心或自己准备长时间上访,总之你的问题是一件并不复杂但很麻烦的事,希望有律师能仗义执言。我不知道天津的法制情况是不是与上海相同,这种情况在上海相对好解决一些。目前是2会期间,希望你不要错过了。
2004年3月5日
关于知青子女回沪拆迁分房问题您好:
我是一名回沪知青子女,户口2003年6月已落到外公家里,他是我的表外公,也就是我亲外婆妹妹的老公。他家里现在面临拆迁分房问题,总面积大概15平米左右。当时他帮我迁户口时说好拆迁后我不要房子的,但那时我以为如要房的话是从他家数出“砖头”给我的,他那时也没有告诉我上海知青分房的具体政策,拆迁后我是否能有自己的一份?且不占他家的面积!我回沪毕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这关系到我父母的问题,我现在是一个人租房住,只8平方,但为了我父母能回沪长住,我现在想在拆迁后也能分得住房,不知是否有分房的可能?如有,大概多少平米?他们说如果我要房就和我打官司,如打官司的话我有赢的机会吗?比例是多少?!望回复到此邮箱!!!!!
2004年3月3日
回复:1、15平米左右的房子是产权房还是租赁房?如果是租赁房,那么折算成建筑面积大约是30平米左右,动迁所得安置房大约在50——60平米左右。你的问题从市政府规定的角度看,是不难解决的,因为只要户口在动迁房内就按份共有。
2、这里要提醒你的是不要指望什么知青政策,同样你也不可能在动迁补偿之外另有“有自己的一份?且不占他家的面积”。
3、看来你很矛盾,既不想毁诺,又想占有住房,这是可以理解的,给你个建议,同你父母商量,给2个老人一定比例的补偿,一下子没有,也可以逐月给予。因为他们毕竟当初是好意,且与你无血缘关系。如果你硬从他们那里分一杯羹(尽管你是有权的,尽管这种承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承诺毕竟在先),他们是要后悔死的。人不能得寸进尺或得陇望蜀,你说是不是?
200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