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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 物
黄以红
现在的上海人都时兴养宠物。20多年前我养过一只小母鸡,现在想来也可以算我的宠物吧。
那一年,我只有15岁,随着潮流浩浩荡荡地下了乡,10个同学热热闹闹地组成了一个集体户。我们的口号喊得挺响亮:扎根农村一辈子!可农民压根不信。在为我们盖房的时候,我们想盖在村里,与贫下中农打成一片;他们却为我们选择在村外队里的社屋旁边,一溜盖起了6间。他们打好了如意算盘:知识青年肯定呆不长,到时候人一走,这6间房就是队里的,拿这房干什么都行。
正如农民预见的那样,到了第四年,这6间屋里就只有两个人了。不到秋天,那个同学又上大学去了,只剩下了我一个。
有一天,我在集市上看见了一只长得很漂亮的小母鸡,两头弯弯翘,“身材”很标准,眼睛也特别大,象两颗黑豆。我马上把它买了下来。抱回家后,农民很奇怪地问我,怎么只买一只鸡?我说,我看它长得挺漂亮,我喜欢它。他们也说,这鸡是长得挺俊的。
在我的床边,用两摞土坯架着箱子权当床头柜,两摞土坯的中间铺点麦草就是小母鸡的窝了。从此,静静的夜里,时不时能听见小母鸡在草上的沙沙声。小母鸡很快找到了伙伴。隔了一条沟,一户富农家养了一群鸡,其中还有一个大公鸡。每天早晨我出工,小母鸡撒开脚丫跑过沟去。等我收工回来坐在门口饭时,小母鸡也快地跑回来,围在我的脚边撤欢。我吃一口馍,掰一块给它。农民家的小孩见了,嚷嚷道:“小黄跟小鸡子一起吃饭!”晚上我在油灯下看书,总要低下头去看看小母鸡把头插在翅膀里睡觉的样子。我动动它,它把头伸出来睁开黑豆似的眼睛看看我,然后又把头伸进翅膀睡觉了。很快小母鸡的冠红了,开始下蛋了。我舍不得吃,一个个攒起来,每个蛋上写了日期。最多时攒过20几个。后来,大队干部来检查工作,队长到处找菜招待,有人提供“小黄有鸡蛋”,队长就来把鸡蛋拿走了,代价是我可以与他们一起吃饭。这样一来,鸡蛋就再也攒不起来了。
秋收结束,我要回上海探亲了。因为“阶级路线”问题,不敢把鸡请富农代喂,另托了一户人家。没想到,这只鸡就是不合群。白天还是倒到富农的鸡群里,晚上从门缝钻进了空无一人的知青屋子。因怕黄鼠狼偷鸡,那户农民堵上了门缝。谁知,小母鸡进不了门,晚上就飞到门口的树杈上睡觉。农民晚上打着手电来抱回去几次,但鸡还是天天上树,鸡在树上黄鼠狼也偷不到,农民只好作罢了。我从上海回来,从树上抱回了小母鸡。
春天来了,原指望小母鸡多生点蛋,没想到它却抱窝了。邻村的一位下放干部瞧见了,要借去孵小鸡。抹不开面子,只好借给她。孵出了小鸡,她说还要再借它带一段时间小鸡。等到母鸡送回来时,它已经变得很瘦,样子很丑了。作为酬谢,母鸡后面跟着四只长腿的脱毛小鸡。母鸡怯生生地带着四只小鸡,在屋后冷不防被狗咬死一只。那个下放干部知道了非常惋惜地说:“总共只孵出了10个。”我赶紧将剩下的3只小鸡又送了回去。牺牲了小母鸡的漂亮与健壮,我这个代价花得太大了,我懒得天天去看着这几只长腿的脱毛小鸡。
这只母鸡后来一直很瘦,只有黑豆似的眼睛依旧。后来,原集体户的同学回来玩,没菜招待,母鸡成了一锅淡淡的鸡汤。我没去碰它。
再后来,集体户又并进了3个知青,我一个人的生活结束了。那一年我正好20岁。
(本文作者:1969年1月插队立仓公社,现在上海金沙中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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