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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们生活习俗的改变,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原来“三代同堂”、“四世同堂”、“孙儿绕膝”的传统家庭生活模式正在逐渐退化。城市独居老人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综观独居老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有因子女婚嫁或另行购房与父母分开居住;有因子女出国留洋,父母成了留守老人;有婚后未育的孤寡老人,也有终身未嫁的老女或终身未娶的老男。独居老人中有夫妇同住,也有单身独居。就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而言,也是参差不齐,夫妻同居比单身独居要好;身体健康、经济条件较充裕的比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要好;子女在本市比子女在国外的要好。独居老人的增多,不仅带来生活照料,生病护理的困难,更多是精神生活贫乏、孤独、单调......。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孝顺的,即使身边无人也可以请个女保姆,使自己饮食起居有个着落。生活困难尤其是社会孤老,仅靠帮困救济金度日,生活拮据可想而知。面对独居老人所带来的社会问题,静安寺街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走出了一条政府、社区单位、家庭志愿者三位一体的运作方式,采取实体经营提供的有偿服务与社会资源提供的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措施,使独居老人的生活困难得以照顾,经济困难得以救助,真正作到老有所养,难有所帮。
静安寺街道从独居老人护理需要的实际出发,于1999年4月成立了老年人生活护理中心,从下待岗妇女和部分外来人员中挑选护理人员,对她们进行正规培训。经过考核均取得了专理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中心本着“立足社区、服务居民、面向老人、优质护理”的宗旨,根据老人护理的需要设立服务项目。分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共22项。考虑到不同老人的经济收入差别,服务中心还制定了2级收费标准。即:对居住本地区60岁以上经医疗单位证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老人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委、街道二级审查考核,给予低偿或无偿服务。客户费用由中心直接结帐,保证了护理员和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护理费用所引起的矛盾,净化了护理市场。
护理中心的成立很好地解决了要求上门护理家庭的困难,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既无承担上门护理费用的能力、又不愿住敬老院的孤老和独居老人的护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中心特为社区内30位独居的孤寡老人建立了家庭敬老室。实行居委会、社区单位、社区居民三位一体、就近护理承包制开展居家养老。居委会的职责是负责落实居家养老对象、日常护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护理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社区单位则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医疗单位,负责居家养老对象的医疗服务,定期上门为他们检查身体,免费提供药品,如华山医院、雷允上药域、思强大药房、医药学会等。第二种是定期派人上门服务、打扫卫生、清洗衣被、采购物品、聊天读报等。如延安饭店、立丰食品有限公司、警备区通讯站、静安消防中队等。第三种是与居家养老对象结成帮困对子,每月定期资助一定费用,解决部分老人的经济困难。社区居民一般是居家养老对象的邻居,自愿承担老人的衣食起居,是居家养老对象“身边的志愿者”。为了方便他们照顾老人,许多居委会帮助他们安装了求助电铃,老人有困难随时可以求助。街道护理中心还派出两位护理员一方面定期为街道30户家庭敬老室的孤寡老人提供无偿服务。一方面逐家逐户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落实家庭敬老室责任制的居委,由“护理中心”进行督查落实,从而提高了家庭敬老室的服务质量。
老人生活上的困难得到妥善的解决了,但更重要的是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使独居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静安寺街道于97年成立的社区学校为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场所。其中50岁以上的学员占91%。学校根据老人的需要开设各类兴趣小组,集知识、技术、娱乐为一体,设有二十多个科目,每学期只收10元的报名费,真可谓价廉物美。为方便老人就近学习,各居委会还相继成立了分校,由小区里一技之长的居民担任老师,街道和居委会还利用节庆假日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文化展示,老人在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中自娱自乐、自得其乐。不少老人丢掉了“药罐子”,有的改变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告别了麻将桌。对一些性格孤僻、不愿出门的独居老人,居委干部上门动员,或为他(她)们找个伴,大家结伴而学,可提高老人学习的兴趣。
老人独居是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以人为本发展老人事业,反过来也给社区服务带来商机。针对目前一些敬老院路远价高,子女探视不方便的问题,各居委会可利用闲置场所,诸如幼儿园、小学校舍开办托老所或护理院,使独居老人居而不独,地段医院可利用闲置病房设立老年护理病房,开设家庭病房;娱乐业也不要老把眼光盯住年轻人,实际上老年人的娱乐天地也是很广阔的,老年服装、老年服饰、老年“玩具”等。总之独居老人要引起社会关心,让社会的关爱沐浴独居老人,让社会的关爱与独居老人“牵手”,让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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