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
黄惟群
每次回上海,我都去看看我的老家,在老家附近走一走。前两次去都在晚上,去那也为看我在那的邻居兼朋友;但这次,弄堂里熟悉的都走了,搬离了那,去,纯粹是为看我的老家,看我自出生一直到离国前不久还居住的老家,四川北路底润德坊,那两条短短斜斜的弄堂。
我们先去四川路走了一圈,然后拐到多伦路――文化名人街。这街于我太熟悉。我小学读的是“长春路第一民办小学”。这个小学的每个班,就像一个个游兵散勇散布在多伦路以及周围的一条条曲曲弯弯的弄堂里。多伦路,原先是“抬格路”,是我每天上下学必经之路。我至今记得,每天中午回家吃饭时,踩着高低不平的路面,我和我的同学们都要厥着肚子拍着书包,唱那个不知谁想出来的歌谣:
肚皮饿,告诉饭师傅,鲜肉馄饨,咸菜馒头……
多伦路变了,变得厉害。然而,变得再厉害,一个门面,一个墙角,一个飞出的屋檐,一条弯进去的弄堂,都能使我想起这条街的原貌,我所熟悉的样,我甚至能指出这里那里我小学中学插队时的同学们原来家的位置。
在那两个“公馆”前(不知到底叫什么馆),我停下,对我的两个孩子说,这两幢房在爸爸幼时的印象中很大很神秘。我指着其中一幢说,这里以前住着个大家叫他“二房东”(不知为何这么叫)的人,这人很凶,孩子们怕他,又喜欢惹他。我常踩在同学的肩上,爬上墙头往里东张西望,也不知望什么,似乎只为“挑逗”这个“二房东”,一旦见他过来,便马上跳下,心惊肉跳地逃走。我还告诉我的孩子,这里原先有几棵高高的棕榈树,上面长有一个个又大又饱满的 “黄鱼子”,这些“黄鱼子”老让我们这些孩子垂涎欲滴,想把它们摘下来……
我两个孩子,一个十一岁、一个十四岁,听得都很认真,一付有兴趣的样。但我清楚,这是他们的“教养”,他们完全可能是在敷衍我,心中想的是:爸爸老了……
出多伦路,我们去“鲁迅公园”那边逛了圈。“鲁迅公园”旁原先有个“鲁迅中学”(早年叫“凌云中学”),是我太太的母校。如今,这个学校没了。在那块“没了”的土地前,我一家凭吊一样伫立……“鲁迅公园”,当年也不叫“鲁迅公园”,叫“虹口公园”。对她,我和我太太那真是太熟了。我当年住北四川路底,我太太住山阴路,离公园都很近。于我们,这个公园可说是伴着我们从童年一路走过来的。我们弄堂里的孩子们,常常一群群去里面“捉强盗”、“躲迷藏”、“爬山”,有了点钱,大家还凑起来,一起租船划,租几条船,彼此比速度,彼此用浆打水仗,打得水花满天飞溅,打得衣服全都湿透……读小学时,上劳动课,我们還常在老师的带领下,来这扫树叶……文革后期,开始“时兴”读书,我太太几乎每天来这,早读、温习数理化、背英语单词;我也冒充过几天“好学”青年,湖边一坐,装模作样拿本书,眼睛却呆不住地东斜西拐……
出“鲁迅公园”,右拐三百米再左拐三百米,就是我的家了。
那两次来这,因是晚上,看不清,唯一印象是,记忆中还算不错的这两条弄堂,竟那么窄、那么破,还停了那么多辆自行车。
我们是说说笑笑地走进我家那条弄堂的。
然而,刚进弄堂,我就不说也不笑了。我的目光“死”了,被“15号”那扇门牢牢吸了去。
这么熟!怎么会这么熟!这几十年,我从没想到过这扇门,但看见它的刹那间,我觉得天天都看到它,从没离开过;我深信,这门即使不出现在这,即使出现在悉尼,装在悉尼任何一户人家的门框中,我都能一眼认出,认出它是我家的那扇门。
不可思议,真的不可思议,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世上竟有一样东西能让人感到如此之熟,熟得人心跳,熟得人恐慌。
不止这门。远不止。
我看见了门旁的墙。看见了墙下方水泥砌的墙沿,墙上的窗,窗上的铁阑珊。那墙是红的,一块块红色的砖。这些砖,有的破了,碎了,露出疏松粉末……太熟悉了,实在实在太熟悉。我觉得我的心开始抖索:感觉中,这窗、这墙沿、这残破的砖、砖面上疏松的粉质,粉质所呈现的凹凸形状,是从我心中,从我心的一个深角中流出来的……它们认识我,不仅认识,它们看着我,在和我招呼、说话,在朝我淡淡地笑……
曾经,我站在这墙的墙沿上,一手穿过窗上阑杆,拿着碗,一手用筷扒碗里红色的饭。我喜欢站在墙沿上,吊着栏杆吃饭。那时我多大?五岁?六岁?更大还是更小?记得我老吃红糖或苋菜拌饭。母亲和家人老哄我,说我喜欢吃红糖或苋菜拌饭,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也许曾经喜欢过,那也只为喜欢色彩,但因他们老说,我也就认同了他们说的这种喜欢……后来大些了,上学了,我还常在这面墙上摩我的铅笔,那些被我用得太粗不能不摩的铅笔芯……
五十年了,这窗口,这栏杆,这墙,五十年了还这样。
然而,我的目光还是被墙上的窗口吸引了。我不自禁地往前,凑上去,穿过铁栏杆,目光往窗里看去……刹那间,我感到一阵心酸,强烈的心酸……
这房原先是厨房,后来成了我的新房。我结婚时,将这房里的煤气灶拆去楼梯下的角落。这间房才五点六平方米。我和我太太就是在这间五点六平方米的“厨房”里开始我们的生活的,我们在这生活了足有四、五年……
看见了。那一刻,那间房里我看见的不是我自己,是我太太――她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聪明,正微笑着,从窗下写字台前抬起眼来看我……当年,她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全国最年轻的研究生,女研究生,不仅有才,且有貌,非常的貌,而我,只是一个浇铸炒菜铁锅的“铁锅厂”的工人,没貌没财没地位,什么都没。她跟了我,跟得无怨无悔,跟得没一点犹豫。她跟了我,就和我住在这间屋里。我们生活得很开心,确实很开心。她总是笑,笑得温柔、甜蜜,笑得聪明、漂亮……然而,离开中国十七年后,目光望进这间屋的刹那间,我突然意识到,她所有这些笑,这些无怨无悔、幸福满足的笑,就是出自这屋,出自这间黑乎乎的、潮湿的、才五点六平方米的屋……
往事如过眼烟云;看似过眼的烟云,其实只会浓缩于心,永不会过去。
女儿走来,不安地拉着我,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背过身去。
儿子也问,问他妈妈:“爸爸怎么了……我从没见他掉过泪……”
这是一个连着我生命,和我的生命无法分开的地方。
“家”。要说“家”的话,我曾有过许多:澳洲的、安徽的,上海的;这些不同的地方,我还曾在多处不同的屋檐下生活过,然而,对我来说,所有其他的,都只能算是住所,真正被我认同的、像大树一样深扎在我脑中的家,就这一个。
这个家,早已住进别人,我连进去的资格都已没有。但是,无论到哪天,我都会认为,她是我的,永远是我的,只属于我;无论我走得多远,就算是天涯海角,我也还会记着她,还会一次次回来看她。
|